人物简介
霍梅尼(1902年–1989年)出身于霍梅恩,是什叶派最高阶的教法学家(马尔贾),曾在库姆讲学。1963年–1964年,他因抨击白色革命和给予美国人员的驻军地位特权而声名鹊起,随后被捕;1963年的抗议在造成死亡的镇压中被平息(人数各方说法不一),他本人于1964年被放逐,先后流亡土耳其、纳杰夫,1978年最后移居巴黎。在纳杰夫,他提出教法学家治国(维拉亚特-法基赫)学说,主张由教法学家执政,这在当时的高阶教士中属于少数派立场。
主要事迹
流亡期间,他的布道靠走私的录音带传播,使他成为革命的喉舌与象征。1979年2月1日他回国受到盛大欢迎,拒绝与君主制的临时政府作任何妥协,任命了自己的政府,并主持了创立伊斯兰共和国的公投。作为最高领袖(1979年–1989年),他主导了以其学说为核心的宪法,事后支持了占领美国大使馆的扣押人质行动,并主持两伊战争,在接受1988年停火时留下了把这一决定比作饮下毒药的著名说法。他统治期间,对立派别遭到压制,政治犯被大规模处决——尤其是1988年的处决,人权组织的记录估计达数千人——法律与社会同时被严格伊斯兰化。1989年他针对作家萨尔曼·拉什迪发出的法特瓦,招致世界范围的谴责。
影响与遗产
他于1989年6月去世,葬礼吸引了估计以百万计的人群,被认为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葬礼之一。最高领袖之位由阿里·哈梅内伊继任。作为伊斯兰共和国的缔造者,他被广泛视为20世纪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:支持者尊其为精神领袖与反帝领袖,反对者则因镇压而谴责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