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述

1782年,拉玛一世在曼谷建立新都,开启了以拉达那哥欣岛命名的时代。“拉达那哥欣”之名也可指1932年以后的王国;本页涵盖1782—1932年,立宪时期另作单独时代处理。

主要发展

拉玛一世以阿瑜陀耶为范本重建国家、法律与宫廷文化:营建大王宫与玉佛寺,编成《三印法典》(1805年),完成全本《拉玛坚》;其在位期间击退了缅甸孟云发动的大规模入侵“九军之战”(1785—86年)。

19世纪中叶起,西方压力日增。蒙固(1851—1868年在位)选择接触与谈判:《宝宁条约》(1855年)对英国开放贸易,并成为与其他列强缔约的范本。朱拉隆功(1868—1910年在位)推行国家变革:逐步废除奴隶制与徭役(1905年完成)、建立中央集权的蒙通制(省级行政区)、设立近代化各部(1892年),兴办学校、修筑铁路、架设电报。暹罗先后向法属印度支那(1893、1904、1907年,老挝及柬埔寨西部领土)和英国(1909年,马来四邦)割让领土,以保全核心地区的独立:暹罗始终是东南亚唯一未被殖民的国家。

结束与过渡

大萧条带来的财政困难与在海外受教育的新精英阶层的兴起,最终促成1932年6月24日的不流血革命。巴差提朴(拉玛七世)治下的君主专制就此结束,立宪时代开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