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生了什么

条约由香港总督宝宁谈判,于1855年4月18日签署。进口关税被限定在3%以内;王室贸易垄断对英国商人废止;英国臣民获得在曼谷通商、居住的权利并享有治外法权;大米出口亦获准许。

背景

鸦片战争后,西方对亚洲各国的压力已十分明显;此前的《伯尼条约》(1826年)只给予了有限的通商准入。一般认为,蒙固鉴于中国与缅甸的命运,选择了谈判而非对抗。

影响

美国、法国等列强随后依同一范本与暹罗缔约。暹罗融入世界经济,大米出口与曼谷的贸易迅速增长。条约中治外法权、关税上限等不平等条款直到20世纪初才逐步修订,至1930年代末方才完全废除。该条约常被视为暹罗得以保全独立的关键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