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述

帝国先以大西洋贸易和移民立足,继而依托东印度公司统治印度,19世纪又向非洲和太平洋扩张,以殖民地、保护领和自治领拼合而成。支撑它的是海军与贸易——在废奴之前也包括大西洋奴隶贸易:据历史学家估计,英国船只运送了约300万非洲奴隶。英国1807年立法禁止奴隶贸易,1833年在帝国大部废除奴隶制,但获得赔偿的是奴隶主而非奴隶。

职能

对帝国的评价争议深重。帝国统治带来铁路、普通法和英语,也带来征服与强迫劳动;英国治下的饥荒——爱尔兰大饥荒(1845年–1852年,死者约100万)以及印度屡次饥荒、尤其是1943年孟加拉饥荒(估计死者约200万至300万)——被许多历史学家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政策失败;殖民暴力包括1919年阿姆利则惨案(官方统计379人死亡,印度方面估计更高)和1950年代镇压肯尼亚茅茅起义。

结局

两次世界大战耗尽了帝国中枢:1947年印度与巴基斯坦独立,印巴分治的暴力死亡人数估计为数十万至约百万;1950年代末起非洲殖民地相继独立;1997年香港移交通常被视为帝国的终点。英联邦、普通法体系以及至今争议不休的帝国记忆是它的主要遗产。